1 2 3

湖北规划5年建50个特色小镇 明确不能单纯搞房地产开发

2017-01-11 点击:

1月9日,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,湖北省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,建设50个特色小镇,并且明确规定这些特色小镇必须突出实体经济投资,而不是单纯搞房地产开发。

据《湖北日报》报道,1月7日,湖北省住建工作会议上,湖北省出台《关于加快特色小(城)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中明确,特色小镇必须突出实体经济投资,而不是单纯搞房地产开发。新建的特色小镇,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左右(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),其中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%。

1月8日,在“千企千镇工程”的启动仪式上,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表示,要避免特色小(城)镇建设“穿新鞋走老路”,特色小(城)镇不是脱实向虚,搞形象工程,搞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造城运动,形成新的“空镇”、“鬼镇”。

按照计划,湖北省力争3到5年,在全省规划建设50个国家及省级特色小(城)镇。而在2016年10月14日,住建部公布的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中,湖北省已有5个小镇入选。

与此同时,《意见》要求,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,坚持企业主体、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的模式。每个特色小镇均要明确投资建设主体,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。地方政府则重点做好规划引导、基础设施配套、文化内涵挖掘传承、环境保护、改善投资环境等工作

可以看到的是,湖北省为支持特色小镇建设,《意见》提出了土地、资金等方面的多项政策保障措施。

一方面,今年起,湖北省将单列下达每个特色小镇500亩增减挂钩指标。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,利用现有房屋和存量建设用地,兴办文化创意、科研、“互联网+”等新业态的,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。

另一方面,对纳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,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5年内,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部分,前3年由征收地政府全额返还、后2年减半返还。特色小镇符合条件的项目,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,优先享受省级产业转型升级、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补助或扶持政策。

按照《意见》中的规定,特色小镇的创建,坚持“宽进严定”原则,自愿申报、分批审核、年度考核、考核验收。达到标准、考核合格、通过验收的特色小镇,将继续兑现扶持政策。对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特色小镇,则实行退出机制,下一年度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。

友情链接|宝骐广告|汉马奔奔 联系电话:027-87712600

公司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五层

鄂ICP备16024575号 鄂公安网备 42010602000539号

微信 微信